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内设9个处室。 (一) 办公室 1、组织协调全局政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与报告; 2、负责文秘、重要会务、信访、档案、宣传、信息监控、目标管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和后勤; 3、组织制定并实施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 4、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统计和分析。 (二) 人事处 1、负责局组织、人事、外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工培训和党务、共青团、工会及离退休人员管理; 2、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 规划财务处 1、承担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的起草; 2、负责局财务计划编制和管理; 3、承担全省道路运输管理费、客货运输附加费的征收、解缴、审计; 4、管理道路运输行业凭证; 5、编制道路运输站(场)建设计划草案并组织实施。 (四) 稽查安全处 1、依法对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承担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 3、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道路运输行业的特大安全事故; 4、承担道路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 5、负责道路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与监督; 6、负责本级道路运输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 (五) 城际城乡客运管理处 负责承担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的行业管理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1、承担道路旅客运输、客运站场的管理工作; 2、负责跨省、市班车客运和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国家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许可; 3、承担抢险、救灾等紧急道路旅客运输任务和指令性计划运输; 4、负责指导全省农村客运发展。 (六) 城市客运管理处 负责出租汽车和归口交通管理的城市公交的行业管理,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1、承担出租汽车和归口交通管理的城市公交的管理工作; 2、负责全省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负责制定出租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考试范围、标准; 3、承担出租车和归口交通管理的城市公交的行业管理的城市间和城乡间的协调工作; 4、指导和监督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维护行业的稳定和发展。 (七) 货运管理处 具体实施道路货物运输(危险品道路运输)及货运站管理工作。 1、负责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许可; 2、承担抢险、救灾、战略物资等紧急道路货物运输任务和指令性计划运输。 (八) 机动车服务管理处 负责维修、检测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1、具体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人员的许可; 3、起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开业和机动车维修业开业的地方标准; 4、具体实施机动车维修与维修质量检验的管理工作; 5、指导全省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6、监督运输企业做好车辆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九) 监察室 具体负责监察和纪检,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1、监督检查局机关各处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2、对局机关相关处室和全省运管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察; 3、受理系统内工作人员违法行政行为的控告、检举; 4、调查处理系统内工作人员对其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 5、对执法人员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6、承办上级监察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7、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部署,开展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 执行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 8、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局机关反腐倡廉,督促领导干部做好廉洁自律,参与干部考察考核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监督、检查、受理局机关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并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处分建议; 10、受理局机关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受理局机关党员干部对党纪处分的申诉; 11、承办上级纪检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